4月25日消息,瀘州市消防救援支隊在其官方微信上披露,近日,古藺縣某鄉鎮的一位居民劉某,因在自家一樓商鋪內存放了大約10噸高度白酒,而被古藺縣消防救援大隊依據消防法規處以2.3萬元的罰款。
瀘州消防部門透露,古藺縣消防救援隊伍在近日進行的“消防安全大檢查”中,發現劉某在其住宅的一樓商鋪里儲存了大量高度白酒,具體數量為49個陶壇罐裝盛的約10噸53度白酒,且周邊堆積了許多可燃物質。這種情況下,一旦發生火災或爆炸,后果將非常嚴重,可能會嚴重威脅到周邊居民的生命和財產安全。
根據建筑設計防火的相關規范,38度及以上的白酒被視為甲類物品,這類物品具有高度的易燃易爆性。消防部門根據相關規定,將劉某的行為判定為重大火災隱患。
對于劉某在居住區內大量儲存高度白酒的行為,古藺縣消防救援大隊經過集體討論后,向劉某發出了《重大火災隱患整改通知書》,并要求其立即進行整改。劉某的行為已經違反了消防法中關于生產、儲存、經營易燃易爆危險品的場所不得與居住場所設置在同一建筑物內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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