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股票即“特別處理”的股票。1998年4月22日,滬深交易所宣布,將對財務狀況或其它狀況出現異常的上市公司股票交易,進行特別處理,由于“特別處理”,在簡稱前冠以“ST”,這類股票稱為ST股。
如果哪只股票的名字前加上ST, 就是給市場一個警示,該股票存在投資風險,一個警告作用。但這種股票風險大收益也大,有些ST股是由于特殊原因造成的虧損,或者有些ST股正在進行資產重組,則這些股票往往潛力巨大。
特別處理并不是對上市公司處罰,而只是對上市公司所處狀況一種客觀揭示,其目的在于向投資者提示其市場風險,引導投資者要進行理性投資,如果公司異常狀況消除,就能恢復正常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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