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文章
時長:00:00更新時間:2023-09-29 05:17:50
法律分析:繳納公積金設有上限。住房公積金的繳存基數需要嚴格執行“限高保低”的政策。“限高保低”是指公積金的繳納不得低于本市現行最低月工資標準,不得超過本市上一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倍。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十八條 職工和單位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職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的5%;有條件的城市,可以適當提高繳存比例。具體繳存比例由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擬訂,經本級人民政府審核后,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準。第十九條 職工個人繳存的住房公積金,由所在單位每月從其工資中代扣代繳。單位應當于每月發放職工工資之日起5日內將單位繳存的和為職工代繳的住房公積金匯繳到住房公積金專戶內,由受委托銀行計入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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