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基金是用于水利建設的專項資金,包括中央水利基金和地方水利基金兩種。
中央水利建設基金主要用于關系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全局的重點水利工程的建設和維護;地方水利建設基金主要用于地方水利工程建設,如中小河流、湖泊的治理、維護建設以及城市防洪。
跨流域、跨省(自治區、直轄市)的重大水利建設工程和跨國河流、國界河流。我方重點防護工程的治理費用由中央和地方共同負擔。
地方水利建設基金的計稅依據是什么?
地方水利建設基金地方性屬性較強,各個地區在確定其計稅依據時有很強的自主性,根據各地區出臺的具體政策可以分為兩種情況,一是以銷售收入為計稅依據(以不含稅銷售收入),二是以實際繳納的增值稅、消費稅稅額為計稅依據。大部分省份,地方水利建設基金的計稅依據為不含稅銷售收入,地方水利建設基金=不含稅銷售收入×征收比例,各地區具體征收比例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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