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駁回復審費用:
駁回復審是指國家商標局以申請注冊的商標違反《商標法》的有關規定為由駁回申請人的注冊申請,申請人不服國家商標局的駁回決定,在法定的期限內向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復審,在復審中陳述不服國家商標局駁回決定的理由,請求商標評審委員會準予申請商標初審公告的程序。
依據《商標法》第三十二條對駁回申請、不予公告的商標,商標局應當書面通知商標注冊申請人。商標注冊申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內向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復審,由商標評審委員會做出決定,并書面通知申請人。
商標局關于商標駁回復審的收費標準:商標評審費750元。郵寄辦理的請通過銀行匯款(不收郵局匯款),并將匯款單復印件附在此申請書后提交商標評審委員會。
如果是委托商標代理機構辦理的,代理公司一般會根據難易程度另外收取2000-3000元左右/件不等的案件撰寫費和代理費。
知識產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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