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現行社保相關政策規定,企業職員辭職后如不想斷交社保,可以繼續自己繳納社保費用。
1、首先到當地就業服務中心(人才中心)作失業登記。
需提供相關的解除合同證明書、身份證復印件,領取登記表填寫并申請按規定享受失業救濟金待遇,同時辦理《再就業優惠證》享受相關的政策優惠待遇。
2、提供《失業證》、《再就業優惠證》、身份證、單位出具的參加醫療保險時限證明書到醫保中心辦理醫療保險參保手續。
3、待業期間所欠繳費用,必須到當地的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所轄的社保中心(就業中心)個人繳費窗口。
提供《養老保險手冊》、《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登記卡片》、《養老保險個人悵戶封存單》、《失業證》、《再就業優惠證》等相關手續以自謀職業者的名義辦理續保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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