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條件
來源:懂視網
責編:小采
時間:2020-07-05 08:30:48
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條件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的,以虛假訴訟、虛假仲裁或者以隱匿、轉移財產等方法規避執行的,以偽造證據、暴力、威脅等方法妨礙、抗拒執行的都會被納入失信執行人名單。
導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的,以虛假訴訟、虛假仲裁或者以隱匿、轉移財產等方法規避執行的,以偽造證據、暴力、威脅等方法妨礙、抗拒執行的都會被納入失信執行人名單。

成為被失信執行人的標準如下:
1、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的;
2、以虛假訴訟、虛假仲裁或者以隱匿、轉移財產等方法規避執行的;
3、以偽造證據、暴力、威脅等方法妨礙、抗拒執行的;
4、無正當理由拒不履行執行和解協議的;
5、違反限制消費令的和違反財產報告制度的。
聲明:本網頁內容旨在傳播知識,若有侵權等問題請及時與本網聯系,我們將在第一時間刪除處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
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條件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的,以虛假訴訟、虛假仲裁或者以隱匿、轉移財產等方法規避執行的,以偽造證據、暴力、威脅等方法妨礙、抗拒執行的都會被納入失信執行人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