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信用合作聯社前身是各農村信用社。根據2004年國務院農村金融改革精神,經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批準,各信用社于2005年7月18日完成改制,是一家由轄內農民、農村工商戶、企業法人和其他經濟組織以及本聯社職工自愿入股組成的股份制社區性地方金融機構。
農村信用社的性質是獨立的,是銀監會批準正式設立的銀行,在農村信用社存款也是享受保障的,50萬元以內的存款,在信用社破產時,全額賠付給存款人。
在全國各省市地區都有農村信用社的分布,分別由各省管理。農村信用社現在改名叫農商銀行,這并不代表信用社就是工商銀行或者是農業銀行的附屬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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