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我國許多中小企業的生產經營都面臨困難,如何幫助企業渡過難關成為社會各界關注的焦點,對此有人提出取消住房公積金制度來為企業減負,那么住房公積金有什么用,應不應該取消呢?
住房公積金是一項政策性的住房金融制度,在滿足中低收入群體住房金融需求方面,以及維系整個住房金融體系穩定方面起著重要作用,所以簡單的取消公積金的做法是不可取的,取消公積金可能會破壞市場規則和秩序。住房公積金是一項住房保障制度,其目的是為了幫職工解決住房難題,20多年來,我國的住房公積金制度確實在一定程度上解決了中的收入職工的購房消費壓力。
職工的住房公積金是由單位和個人共同繳納的,單位和個人繳費均存入在個人公積金賬戶中,歸繳存者個人所有,公積金最大的用途就是住房用途,對于有購房需求的職工來說,只要滿足公積金貸款的條件,那么就可以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這種貸款利率要比商業貸款利率低很多,可以為購房者剩下不少利息費用。如果有購房、建房、大修自有住房需求,還可以申請提取公積金。
公積金也可以用于醫療,如果職工本人或直系親屬患病或需要手術,那么還可以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用于支付醫療費用,提取金額不可超過醫療保險報銷后自費的部分。
另外公積金還可以用于生活,如果公積金繳存者是家庭貧困戶,那么還可以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用于日常開銷,如果公積金繳存者平時一直都沒有提取過公積金,那么等退休后可以申請將賬戶公積金一次性全部提取。
可見公積金對于我們職工來說是非常有用的,取消公積金相當于降低了職工的工資,對于企業來說,也不利于員工的凝聚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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