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公司具有補償損失職能和經濟給付職能兩項職能。其中補償原則使災害和事故造成的社會財富的實際損失在價值之下得到補償,并在使用價值中恢復,從而使社會再生產的過程得以持續進行。
1、補償損失職能
保險是在保險有效期內,按照保險合同約定的責任范圍,以及發生特定風險損害時的保險金額,對實際損失金額進行賠償。這種補償原則使災害和事故造成的社會財富的實際損失在價值之下得到補償,并在使用價值中恢復,從而使社會再生產的過程得以持續進行。
2、保險的賠償功能只是重新分配社會現有財富,而不是增加社會財富。因為從社會的角度來看,被保險人遭受個人風險損害的收入,正是大多數未遭受損害的被保險人的損失。這是所有被保險人給予的賠償。這種賠償不僅包括財產損失賠償,還包括責任損害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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