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業保險金領取期限和累計繳費年限有關。
1、失業保險累計繳費年限為1(含)-2年的失業保險金領取期限為3個月;
2、失業保險累計繳費年限為2(含)-3年的失業保險金領取期限為6個月;
3、失業保險累計繳費年限為3(含)-5年的失業保險金領取期限為12個月;
4、失業保險累計繳費年限為5(含)-8年的失業保險金領取期限為15個月;
5、失業保險累計繳費年限為8(含)-10年的失業保險金領取期限為18個月;
6、失業保險累計繳費年限10年以上的失業保險金領取期限為24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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