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發行是公司新股票的出售過程。新股票一經發行,經中間人或逕自進入應募人之手,應募人認購,持有股票,即成為股東。這一過程一般沒有固定集中的場所,或由公司自己發行,較普通的是由投資銀行、信托公司、證券公司和經紀人等承銷經營。
上市公司發行股票的流程:
1、新股發行決議公司發行新股,這是屬于增加公司資本的重要事項,應當由股東大會作出決議。決議中包括:新股種類及數額、新股發行價格、新股發行的起止日期、向原有股東發行新股的種類及數額等項。
2、發行新股的核準公司發行新股,經股東大會作出決議后,由董事會向國務院授權的部門或者省級人民政府申請批準。屬于向社會公開募集的,須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核準。
3、公告招股文件公司經核準向社會公開發行新股時,必須公告新股說明書和財務會計報告及附屬明細表,并制作認股書。
4、新股承銷公司向社會公開發行新股,應當由依法設立的證券公司承銷,簽訂承銷協議;發行的新股票面總值超過人民幣五千萬元的,應當由承銷團承銷,承銷團由主承銷和參與承銷的證券公司組成。
5、募集后的登記公告公司發行新股募足股款后,必須由公司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并公告。因為募集新股后,公司資本增加,應當依法辦理變更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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