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全保險是一種保險類型,又稱生死合險,是指被保險人在保險合同約定的保險期間內死亡,或在保險期間屆滿仍生存時,保險人按照保險合同約定均應承擔給付保險金責任的人壽保險。
兩全保險的特點:
第一,它具有儲蓄性。被保險人參加兩全保險,既可獲得保險保障,同時又參加了一種特殊的零存整取儲蓄。被保險人可按月(或每年)繳付少量錢,存入保險公司。若遇到保險責任范圍內的事故,即得到一份保障;若平平安安到保險期滿時,可以領到一筆生存保險金,用來養老。
第二,它具有給付性和返還性。兩全保險中,無論被保險人在保險期間身故,還是保險期滿依然生存,保險公司均要返還一筆保險金。在未返還給被保險人保險金之前,投保人歷年所繳的保險費等于以保險責任準備金的形式存在保險公司。換句話說,這些保險費等于是保險公司對被保險人的負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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