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來了解平安福壽安康的實質:
福壽安康其實是一款返還型的重疾險產品,該產品由主險福壽安康兩全保險和附加福壽安康提前給付重大疾病保險組合而成,名為組合,其實就是捆綁銷售,這也是國內許多保險產品的通用套路,倒也不足為怪。
其次,摸清平安福壽安康的基本規則:
投保年齡:18至50周歲
保障期限:至80周歲或100周歲
保障金額:3至40萬不等
繳費方式:月交/年交
繳費周期:10年
再者,關注最核心的保險責任:
一、重疾保障
如果被保險人在保險期內,罹患合同約定的80種重疾,則賠付全部保險,而主附險合同也相應終止。
二、輕癥保障
如果被保險人在保險期內,第一次罹患合同約定的50種輕癥,則賠付保險的20%,且免交余期保費,主附險合同繼續有效。
三、醫療保障
如果被保險人在60周歲前,未罹患約定的重疾或者身故,則在60周歲以后,每年都可享受醫療費用報銷,按實際支出給付,但不得超過給付比例的上限,保險期內累積醫療保障給付金額,不超過主附險基本保額的30%。
四、身故保障
如果被保險人在60周歲的保單周年日之前身故的,賠付主險合同的基本保額;或者賠付主附險合同已交保費總和的110%,取較大值賠付。
如果被保險人在60周歲的保單周年日之后身故的,賠付主附險合同已交保費總和的128%(保障至80周歲適用)或150%(保障至100周歲適用);或者賠付主險合同的基本保額,取較大值賠付。
五、滿期返還
合同期滿后,如果被保險人沒有發生重疾或者身故,則可以領取主附險全部保費總和的128%(保障至80周歲)或150%(保障至100周歲)。
六、豁免功能
如果投保人發生合同約定的身故、全殘、重疾、輕癥,被保險人發生合同約定的輕癥后,豁免余期保費。
聲明:本網頁內容旨在傳播知識,若有侵權等問題請及時與本網聯系,我們將在第一時間刪除處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