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標志設計標準如下:
1、標志正負形單色應用規范。
為保證形象在使用和傳播中的一致性,一般不用或盡量少用除標準色以外的單色,因此使用正負形,通過標志的形和空間的關系使其在特殊的狀態下得以適用。
在條件不能達到的情況下可以使用以下單元色效果,其中紅色僅使用在單據、架卡、展會旗幟、套紅報紙廣告等特殊場合,一般情況下不建議使用。
2、標志的標準制作規范最小使用規范。
為了避免標志在運用中出現模糊不清的現象,特規范其最小使用尺寸。為了保證標志在應用中的識別性,特規范其最小預留空間,在應用設計中,其周邊的安全距離,應盡量大于預留空間
3、標志的標準色彩。
企業標準色是為了增強企業可識別性特定的專用色彩,標準色代表了企業的視覺特征和個性,實際應用中要嚴格按照規范使用,不可隨意以其它色彩代替
4、輔助色彩、輔助色系。
輔助色為尋求標志靈活的應用以及企業形象的豐富效果,特規定出如下的輔助色彩。
輔助色系將以標準色為基調的色階范圍規劃為企業的輔助色系,用來增強企業形象傳達的表現力,體現企業活力。
在具體應用中盡量用輔助色和輔助色系與標志配合使用,其它色和色系原則上不允許隨便與標志同時搭配使用。
5、品牌中英文及廣告語標準組合。
品牌中英文簡稱標準組合構成的企業形象標識,是企業CI設計要素最核的視覺元素,須正確使用標志與中英文廣告語的標準組合,以確保其在應用設計項目的權威性與識別性,使用時請以電子文件或標準樣本為依據,選擇與具體項目協調的組合方式,保證與企業整體形象統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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