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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個人的綜合所得,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額減除費用六萬元以及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和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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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納稅所得額=(月收入-五險一金-起征點-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專項附加扣除)*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個人所得稅是調整征稅機關與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間在個人所得稅的征納與管理過程中所發生的社會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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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月1日起,新個稅已經正式開始實施。扣繳義務人向居民個人支付工資、薪金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時,應預扣預繳個人所得稅,并向主管稅務機關報送《個人所得稅扣繳申報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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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新修訂的個稅法,今后計算個稅應納稅所得額,在5000元基本減除費用扣除和三險一金等專項扣除外,還可享受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或住房租金,以及贍養老人等專項附加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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納稅,就是根據國家各種稅法的規定,根據相對應的比例,將個人或者是集體的一部分所得交給國家。自2018年8月31日,個人所得稅修改個案得到了通過,從2018年10月1日起,個人所得稅起征點變成每月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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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所得稅率,是個人所得稅稅額與應納稅所得額之間的比例, 2018年8月31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的決定》,將個稅免征額由3500元提高到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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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個人所得稅法將正式實施,納稅人在每月5000元起征點基礎上,還將享受到6項專項附加扣除帶來的更大減稅利好,包括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住房租金以及贍養老人專項附加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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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一次性獎金個人所得稅計算方法是什么,根據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個人所得稅法修改后有關優惠銜接問題的通知(財稅〔2018〕1號)文件計算公式為:應納稅額=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包括年終加薪)的,應分兩種情況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1)個人取得全年一次居民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也可以選擇并入當年綜合所得計算納稅。在發放年終一次性獎金的當月,雇員當月工資